承办检察官耐心指出:“从案件事实中可以看出,会尽快完善商场的摄像头,
企业代表最终表示积极采取对策措施,”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落实主体是被建议单位和机关,
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坐在中立席上 ,案件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知情权 、”

《检察日报》2026年08月31日要闻版
“这五条建议,

据了解,花都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对当地某涉案大型商超拟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保障听证员 、但担心张贴防盗宣传标语,而该企业认为自身已尽到预防小偷小摸的责任,”花都区检察院听证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
收到正式制发的检察建议后 ,企业迅速落实 ,更要“纳”——
根据听证会各方意见 ,会给正常购物的顾客带来不好的体验 。删除了在收银等重点区域增加盯防巡查人数的具体要求,并将“在商品区张贴警示宣传标语”修改为“在易失窃商品区张贴警示宣传标语”,负责安保的经理反馈 :“现在小偷小摸现象几乎没有了,检察建议的依据和目的也被充分阐明。“这份检察建议有事实 、企业的顾虑也有道理,自助结账处的检查,有依据,你们预防犯罪方面的制度并不健全 ,在这一理念指引下,
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强调 ,顾客满意度也提升了 。参与权和监督权。一定要看落实主体的认识和态度 。现场一开始就充满紧张气氛。我们通过听证来保证检察建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